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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自修室占座的通知

作者:暂无 上传时间:2017-03-01 浏览次数: 返回上级

各位读者:

    图书馆自修室是全校师生的公共资源,但却有部分同学为图个人方便长期占座,致使其他同学无法自习。为提高图书馆自修室座位利用率,保障全校师生在图书馆学习的权益。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1、自修室内禁止占座。请不要将书包、书籍、茶杯等私人物品遗留在座位上。管理人员将随时清理。丢失物品责任自负。图书馆和学校阳光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该事件的投诉。

2、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不超过30分钟。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可使用此座位。凡暂时离开座位的读者,请在座位上留下纸条,写明真实的离开时间,否则按占座处理。

3、凡被占座位,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。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,或交给工作人员。

4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,每晚闭馆时将对读者未带走的物品进行清理,由此造成物品遗失等由本人负责。

学习座位非专用。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此规定,积极配合,做到“人走书走,座留他人”,共同营造一个整洁、文明、平等的学习环境。

  特此通知,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。